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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為觀眾反應,反應這裡都是吃的。

所以我們要有點有意義的東西,來討論睡覺好了。

(不是吃就是睡,怎麼那麼沒營養!!)

好吧,來說吃睡以外的東西,今天我們的主題是因小失大。

怎樣叫做因小失大呢?

事情是這樣的,有天我幫老媽寄錢,郵局有點兒遠,那天我懶得走懶得要死,所以就坐公車去寄信,花了一些時間去寄完之後回來,老媽看了帳單,發現郵局多算了她五元掛號費。

「才五元,不用討了啦!」

我很理性的跟老媽說。

因為五塊錢,討的成本實在太高。

走回去郵局討五塊錢,我可能因此得多買一瓶飲料,要是坐公車的話又有車錢的浪費,叫郵局用掛號把五塊錢包在袋子裡寄回來,說什麼都是浪費資源和人力,不過情況還可能更糟一點。

那就是先打電話去跟郵局譴責這五塊錢的喪失!

別忘記用市話罵人加上用查號台查郵局的號碼,這整個過程就花去超過五塊錢了。

所以跟郵局討五塊錢是因小失大的事情,然而,我們生活中常常有這種事,以前就有個「競標千元鈔」的蠢故事,相信不少人聽過。

這個故事的大意是,有個人拿出千元鈔,要宴會裡的人競標,當然一開始大家都存著貪小便宜的心態,出什麼五十一百的,不過,最後當價錢越來越接近一千元的時候,每個競標者都開始抽手了,可是還有兩個在比誰高價的競標者硬是不肯服輸,終於有人出價超過了一千元,甚至一千五……

所以如果被黑了五塊錢,千萬別花二十塊錢去討回它,就認了吧我說,不服輸的話也別這樣,花錢花多的才是輸家啊。

如果它會賠五十塊錢的話我就會衝過去討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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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松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5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