講真的,我不是法界的,但是……

大家都知道國內的法律有很多問題。

比方說性侵犯判得超級輕,比結夥搶劫輕很多,然而性侵犯帶給社會與人心的傷害可能比起結夥搶劫有過之而不及,再犯率也比搶劫高得多,關個幾年就被放到街上,然後再度犯下差不多的案子,電子腳鐐派不上什麼用場,常有犯人利用電子腳鐐的空檔趁機再度犯案,像這種犯人與社會隔離的時間越長越好。

但是偏偏看些判決例子,關個兩三年就出來的一堆。

基於對社會治安的不安全感,很少人能夠支持什麼廢除死刑這種事。

說真的我常常試圖去平衡自己的想法,看了許多關於廢除死刑、人權、國家力量的概念,但是我實在無法說服我自己去支持這樣的觀點,特別是「暫停執行處決死刑犯」這一點,廢除死刑的支持者想要用這種手段去達成他們實質上的目的,而把白紙黑字的條文丟在一邊。

不管是支持死刑還是廢除死刑,已經判死的就該死了,廢死聯盟是第四審還是第五審嗎?光這些行動就讓人搖頭,可以想辦法修法說自己的主張怎樣的,但不要把焦點放在救現在的死刑犯上,這樣只會讓人覺得廢除死刑 = 站在邪惡的一方,怎樣也說不通的。

現在廢死還在想修涉免法。

把死刑,呃,赦免成無期徒刑會怎樣?

台灣的無期徒刑總是一減再減,減到變有期的話,犯人還是會出來,性侵犯在身邊走來走去已經夠可怕了,還要殺人魔和煮屍體的在你身邊走來走去嗎?

好,真的推終身監禁好了。

以台灣不足的資源與人力,犯人沒有逃獄的機率?

廢死總是談誤判,誤判的機率很低,逃獄的機率也一樣很低啊。

四十個死刑犯跑出了一個的話,沒有未來的人會幹出什麼事誰也不知道。

什麼廢死是先進潮流,要教育大家學習先進觀念,支持死刑是民智未開的報復行為,問題是終身監禁沒有配套設置完成,該處死的死刑犯沒按法律程序走完,要怎麼讓大家去「學習」什麼先進觀念?

光對治安的不安感就讓人支持不起什麼先進潮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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