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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相機畫質忘了調回來就拍成了這樣)

最近要搬家,才挖出這本雜誌。

寫電玩雜誌的專題也是我以前做過的工作之一,以前寫過的怪東西可多了,因為過著貧乏的生活,所以幾乎能寫的都接下來寫啦,只差打字工和翻譯沒做過,沒辦法打字一點都不快,英日文也不好。

這個工作我正確來講只做了兩期,我對「亂」(現在有個雙胞胎叫做勇,算了反正玩起來應該也都差不多),熱忱也差不多只有那樣,後來就跳去玩飄流幻境了,對於「亂」的印象,就是每天在路上殺人吧。

這工作沒想像中的簡單,正確來講整理資料遠比打電動來得重要,而想要的怪物或地圖,還有場景圖片,如果剛好是自己的等級到不了的地方,就得要拜託朋友幫忙了,看看誰要上鏡或誰要給圖片,關係不好的話就得自己練等,還要整理圖表,一些所謂的熱門遊戲應該要花更多工夫。

搬家其實還挖出很多以前做的怪怪的事,晚點多出土一些東西再來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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