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週六出門的時候,車子一路往南京東路的方向走。

走著走著我邊在想,這條路有好多記憶。

台北市南京東路那邊有家錢櫃,錢櫃在年初前後收起來了,那家錢櫃是我有悲傷回憶的地方,從那家錢櫃到南京東路捷運站的這段距離,就在這段距離裡,我失去了我的初戀,它是我最後一次和我的初戀女友,以戀人身份在那裡牽手走過的地方。

即使後來遇到了新戀情,我還是沒忘記那段小小的,不到一百公尺的路留下來的回憶,它讓我體驗到很多事,原來永恆的戀情只在故事或小說裡頭有,原來什麼約定啦,手牽著手走過長長的道路啦,都是虛構出來的。

現實就是,戀愛在該消失的時候就會消失了。

而且它在消失的時候,整個感覺都會變掉,你和戀人牽手的時候會覺得很甜蜜,在對方不再認可你為「戀人」的時候,牽手就像是拘束的繩索,甜蜜的言語會被視為指責,珍惜的回憶急欲銷毀,是的,她會希望這段記錄永不存在,而我急急的把快要毀壞的東西不斷的收進去保存。

在往後的一年內,我開始害怕起那些會勾起我回憶的地點。

偏偏那些地點近得可以,很多地方都是我們曾經踏過的地方,微風廣場的地下超市、黑松廣場、紀伊國屋書店、公館、台大校總區、台北車站前、捷運南京東路站、南京錢櫃、環亞百貨、西門町麻布茶坊、新光三越、行天宮,比較遠點的地方就是中壢或內壢,還好我不會再走過那些地方。

所以後來逢人和我談論與戀愛有關的議題,我總會告訴她(他)說,別以為什麼「永遠在一起」是真的,能走得越久越好就是幸福,能體驗過有段時間的甜蜜就是幸福。

現在的我總是在想,如果能在身邊有新的回憶地點就好了。

能踏過某個常去的地方,然後想著,這是我們曾走過的地方,這是我們一起吃東西的地方,這是我靠在妳身邊說話的地方,記得嗎?我們手牽著手看那些花花綠綠的小說,我們曾站在高台上看日落,我們曾在校庭的角落親吻,我們曾靠在搖搖晃晃的公車上,曾共同吃著可口的小漢堡和蛋糕。

不過那些景物都好遠、好遠。

希望有天,能遠離很久很久以前的悲傷,替身邊的景物寫下新的記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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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松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3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