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時候我不太懂,女生為什麼那麼喜歡刪除東西。

過去寫過的網誌,刪,以前的回憶,刪,還有好多東西都劈哩啪啦的刪掉,硬碟很大啊,網路空間很廣啊,看看我留的東西多麼多,從和初戀女友的記錄、還有有的沒的,幾份秘密日記,以及有紀念價值的簡訊通通留下來了。

這留的數量之廣的,多到可以寫一本什麼「悲慘五年感情史」、「好人好事表揚代表」、「永遠的第三者」之類的書了,我留的還有高中時代的週記哦,以及高中時代編的小刊物、小書,實體的東西和虛擬的東西能堆的就不斷堆。

或許這只能說,我們的觀念很不同吧。

很久很久以前,我跟某位前女友爭執,理由是我不知道她為什麼要刪去那些東西,就算過去了,留下來擺在那裡,代表它曾經存在過有什麼不好?其實我後來發現,我對於「已經過去了」是充滿恐懼的,它對我來說永遠只有破壞,每次在戀愛消逝時,我的腦子裡總會有那樣一個印象,一個東西被破壞的印象。

這樣說好了,戀愛就像是兩個人經營的小花園,其中一個人走了,而且還放火燒掉曾經屬於兩人的空間,這沒什麼關係,問題是另一個人還留在裡面,你動手放火了,那真的會把在裡頭的人給燒死。

當時我就是被燒死的那個,受災戶吶,而且是不能申請國賠的。

也因為我都會保留經歷的戀愛故事,代表回憶的東西就堆得老高,我知道給我回憶的人不可能再回來,她們都很幸福的在閃光懷裡轉來轉去,戀愛的承諾啦什麼的也只能回憶,最後能做的,也就是把這些回憶發揮它最大的價值,用當時付出真摯愛意的心靈,把它化為故事的某部份。

雖然戀愛能夠燒出溫度很高的故事,像恐怖網誌和幽靈宅配,我還是覺得,戀愛真的是件非常非常可怕的事情,它會毀掉不少東西,例如半年的創作功力啦(為什麼織夢章這麼晚才完成,有一部份也是這個要負責啦!)、論文啦(被毀到現在還沒修好,而且還中彈兩次)、考試啦,比起來還是當單身的阿宅比較幸福。

話說回來,即使目前的戀愛經驗像是迫擊砲打過坑坑洞洞,仍有些比較溫暖些的經驗,可惜也只是有這麼一點點而已,還是希望有個比較美麗些的戀愛,至少能讓我寫一本不是恐怖故事的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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