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天去潑墨仙人面試編劇,很妙。

副總蔡先生人講了編劇的市場與生態,他說我寫的東西做電影還可以,做電視劇來說是不太可能的,意思就是沒有他們比較想要的內容,他們公司最近都走與大陸合作的路線,而台灣和大陸合作的話,怎樣的東西會賣呢?

愛情戲或時裝劇類的通常都不是很行,因為如果劇本比較偏向大陸那邊,則不是革命戲就是落落長的感情戲,這種說要在台灣播出連門都沒有,誰會想看重慶會談西安事變啊,至於大陸的愛情小說賣來台灣有多慘,看某些出版社出過的一些書就知道,校園恐怖題材基本上也不行。

有類題材是兩岸通吃的,像是盜墓筆記那種,融合古典傳說與現代的場景,或是純粹的古典神話,山海經、嫦娥奔月之類的改編作品,要寫這類作品要有不錯的文史與傳說的素養,而不是只靠創意就可以,問題是,我是平常很喜歡看歷史,真的寫起這類東西就戒慎恐懼起來,總覺得好像什麼地方跟史實相距太遠很怪,還是讀點書就來亂掰的會比較厲害,我每次看電視台的古裝劇都覺得有不少亂掰的啊啊。

電視劇編劇在他的口中的確是可以當做正職的工作,據說一年只要寫一部戲,一集三到四萬元的情況下,薪水就比上班族好,小寫手等級的也應該有一定的收入吧。

總之這講一講好像很專業(?),給對編劇有興趣的做參考好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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