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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想說一句話就是,煮這個麵花了我很久的時間。

我估計從我上午五點十分睡不著腦袋打架醒來,唔,我這輩子居然也會有睡不著的時候,應該是餓了,好吧不管,醒來後就看著那包頂好買回來的炸醬麵,想說要怎麼料理它,剛買回來的時候我誤以為它是懶人用的泡麵,結果包裝翻過來一看發現是水煮麵,不過管它水煮麵還是袋麵,據過去經驗,這麵兒只要往熱水丟去就會軟掉,所以也可以用懶人煮法當泡麵,反正我就是懶得開瓦斯,咬我啊!

不過我後來把它放進碗裡,發現麵碗塞不下,這塊麵得要至少平底鍋的大小,擺明了就是不給我偷懶,我就加了高溫的熱水把它丟進平底鍋,然後開始發呆。

一分鐘經過…….

兩分鐘經過…….

三分鐘經過…….

用筷子搗下去,麵還是結成整塊,算了,既然已經進平底鍋了,開瓦斯吧。

開瓦斯後終於麵有軟掉的樣子了,而且發出了好像很好吃的味道,用筷子很輕鬆的把它們攪好,麵連著麵湯倒到碗裡頭,這時候才想起一件事。

這個麵是乾麵,那我把黃黃的麵湯也倒進去做什麼,把麵撈起來就好了啊?

而且我忘了加脫水蔬菜下去熱,只好用水把脫水蔬菜泡軟再丟。

混亂之後發現自己又得多洗個麵碗了,目前要洗的有平底鍋、麵碗一號,還有要撈麵,便拿了麵碗二號過來,偷懶加上煮麵加上洗碗的時間,至此一共經過了十五分鐘,好不容易變成最上面的那張旁邊放著麵醬的圖。

把麵醬給倒進去,攪了,吃掉,花了五分鐘。

搞了十五分鐘的麵只吃了五分鐘。

然後更囧的事還在後頭,麵醬給得太飽滿了,而且黏在嘴上半點感覺也沒有,其實那時候臉已經像是浸入巧克力蛋糕那樣悲慘,四週圍都是黑暗的巧克力,不,麵醬,幸好我出門買飲料之前有照鏡子,不然大概會店員以奇怪的眼光看:

「這個宅宅吃東西都不擦嘴的。」

真是夠了。(暈倒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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